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脱贫攻坚夏秋攻势相关精神,全力冲刺农村危房改造和三改工作,圆满完成今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及同步实施三改年度目标任务。根据罗甸县脱贫攻坚指挥部2次会议纪要(罗脱指议〔2018〕2号)文件精神,为充实危改专班工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1.罗甸户籍(罗甸生源)人员优先。
2.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在校生除外)。
3.已在县住建局临聘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勇于奉献,热爱城镇建设管理工作。
2.报名时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的本县常住人员。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要求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55CM以上。
除具备以上条件外,需要进行面试、体检和政审环节。
4.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危改专班人员的。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材料。
1.填写《罗甸县住建局2018年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一份;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2.提供毕业证书、户口簿、士兵退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8日8:30至11月30日18:00止。
报名地点:罗甸县住建局四楼402室
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五、面试及体检
(一)面试。对报名资格初审和复审合格的人员直接进入化面试环节,成立住建局公开招聘危改专班人员面试评分组,组成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体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面试通过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解决。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聘用审批和待遇
(一)公示。经复审、面试、体检等考核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审批。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待遇。县财政按照3万元/人.年实行包干(含五险一金)。年终福利参照单位临聘人员标准执行。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八、本《简章》解释权属罗甸县住建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报名咨询及监督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854-7617089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0854-7611818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854-7617089
县人社局:0854-7621132
联系人:鄢东亮 联系电话:0854-7611818
徐孟忠 联系电话:0854-7617089
附件1:罗甸县住建局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罗甸县住建局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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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
填报人: |
填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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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名称 |
招聘职位名称 |
招聘职位类别 |
计划 |
年龄要求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条件 |
职位工作性质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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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编外人员 |
5 |
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
中专及以上 |
不限 |
在县住建系统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人员优先。(已在县住建局临聘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