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干部调配的有关规定,中共修文县委组织部开展修文县2019年县直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数量
中共修文县委办公室、修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修文县纪委县监委、中共修文县委组织部、中共修文县委宣传部、中共修文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修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县直机关面向全省公开选调22名工作人员。(详见附件1《修文县2019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选调职位表》)
二、公开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省党政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所报职位要求的职务与职级条件,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2. 年龄在35周岁以下(在1984年12月8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体要求以《选调职位表》为准);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开选调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2019年12月8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或提任现职不满1年的;
7.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的;
8.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9.未满五年最低服务年限的乡镇公务员(含选调生);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的。
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2019年12月8日
三、报名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修文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uwen.gov.cn/)发布选调公告,各选调机关的选调职位、选调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选调职位表》,报考人员如需咨询《选调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选调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选调机关联系。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本次公开选调坚持个人意愿原则。由公务员本人申请并报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应按照公务员回避相关规定,不得报名参加有回避关系的选调职位。
①报考人员登录修文县人民政府网,认真阅读公告中所规定的选调范围、选调条件,以及《选调职位表》中的各项具体要求,确定自己属于选调范围并符合选调条件后,再根据《选调职位表》选择自己符合要求的职位进行填报。
②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修文县2019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报考信息。
③报考人员将《报名登记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选调机关公布的报名邮箱中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同时上传近期一寸高清免冠正面证件照。
④报考人员将《报名登记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登记表》传真至各选调机关,并妥善保管《报名登记表》原件待查。
每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报名人员不得弄虚作假、隐瞒个人信息、伪造虚假报考材料,或者搞非组织活动。一经查实,有关情况将通报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作出组织处理。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6日上午9:00至2019年12月4日下午17:00。
2.资格初审
各选调机关在收到相关材料后,24小时内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并采取回复邮件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对只发送电子邮件、未传真《报名登记表》或只传真《报名登记表》、未发送电子邮件的,各选调机关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将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各选调职位的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选调机关经与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低于2:1的,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调整或取消该职位。
选调计划减少的职位,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选调计划取消的职位,由选调单位通知报告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由考生本人申请,经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予以改报符合选调条件的其他职位。职位改报时间为12月5日上午9:00—下午16:00。
3.准考证发放。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笔试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职位能力测试
(一)笔试
1.笔试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时间为12月7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考场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2.笔试为闭卷考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笔试结束7日内,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笔试环节成绩从高到低,在修文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环节成绩,并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
选调机关在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根据笔试环节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拟选调计划数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1比例的,应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选调机关经与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2:1。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按公告规定的比例取足人数为止;同一职位考生笔试环节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需对照报考职位选调条件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选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以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证件照1张,按规定时间到选调机关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考生须关注资格复审相关信息,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资格复审相关信息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通过复审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比例达不到职位资格复审比例的,经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降低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或减少选调计划人数;无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的职位,取消选调计划人数。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重点测试面试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如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为1:1比例进入面试的,须由选调机关报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确定面试合格线(70分),考生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考察对象。除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为1:1比例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70分)及以上可按1:1进行考察外,考察对象人数应多于选调职位计划数,但最高不得高于3:1。
考察组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对考察对象的德、能、绩、廉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德”的真实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备案情况和在编在岗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对象在现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一般要到其上一个工作单位进行延伸考察。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由同一考察组考察。
六、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经选调机关党委(党组)或班子成员集体讨论,报修文县2019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确定拟选调人员。选调机关党委(党组)或班子成员集体讨论认为某一职务确无合适人选的,报经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以放弃该职位的选拔。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将在修文县人民政府网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各选调机关报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筹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公开选调,待查实后再作出决定。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事项,通过修文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选调机关具体负责的报名、考试、考察等有关事宜,由选调机关负责告知报考人员。
本公告由中共修文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1—82327011(中共修文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1—82328906(修文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附件:1.修文县2019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职位表
2.修文县2019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
修文县2019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26日
附件:1.修文县2019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职位表.doc
2.修文县2019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