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黔南府办发〔2009〕28号)相关精神,对在农村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连续两年考核优秀以上的,经县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查,州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批,可在编制内直接聘用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在我县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刘毅2016-2017年度、2017-2018年度连续两年考核为“优秀”等次,符合聘用条件,并经《瓮安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安置刘毅同志到瓮安县珠藏镇扶贫工作站工作。现将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体检时间:2018年12月4日上午(星期二)
体检地点: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医院
体检人员于2018年12月4日上午8:30到瓮安县考试指导中心报到,报到时带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一张,现场填写《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体检表》基本信息。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费245元,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特别提醒:
1、体检前三天宜清淡饮食,体检当日体检前须空腹,部分相关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并经体检医生同意后方可进食。
2、体检前一天忌酒,忌高脂肪、高蛋白饮食,21:00后禁食,避免剧烈运动。
3、男性前列腺B超需膀胱充盈后才能检查。
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