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县的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建立健全网格化城市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正、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原则,息烽县城市管理局将面向社会定向招聘8名城市管理协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人数及职责
(一)岗位人数。定向招聘8名城市管理协勤人员,招聘范围限退伍军人、男性。用工性质为合同制临时聘用人员。
(二)岗位职责。
1.协助开展大型违法建筑的拆违和控违、占道经营整治、夜市摊点整治等工作;
2.做好国家、省、市、县重大活动的市容秩序保障工作;
3.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2.自愿从事城市综合执法辅助工作,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良好沟通能力,工作认真负责,具有吃苦耐劳和无私奉献精神。
3.本人无刑事犯罪记录,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人无刑事犯罪嫌疑、无正在服刑记录。
4.身高1.70米以上,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踏实,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条件的考生统一参加由息烽县城市管理局组织的综合测试,择优录取。经试用期二个月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三、聘用原则及程序
(一)聘用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聘用程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填写报名表和提供相关材料。
报名时间:2018年7月30日—8月15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7:00),周末正常报名。
报名地点:息烽县城市管理局一楼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办公室(永靖镇花园北路44号)。联系人:彭小林,联系电话:0851—87726978 18798009585
报名需提供的相关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原件和各1份复印件;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有驾驶证C照及以上的,需提供驾驶证。(注:应聘者所提交的的复印件一律不予退还)
2.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和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列入笔试人员名单。
3.考试。笔试内容主要是公共基础知识及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的表达沟通、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依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职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有不合格或者有弃权的,从参加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考生自理。
6.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四、工资待遇
实行月薪制:基本工资2000元/月+月考勤工资300元/月+工龄工资+五险一金,五险一金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分单位承担部分及个人承担部分),加班费和年终奖另计。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
五、未尽事宜最终解释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