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三穗县人民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为医院长足发展储备人才,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创新县级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补充通知》(穗编办通﹝2017﹞75 号)及《关于下达县级公立医院2018年备案编制使用计划的通知》(穗编办通﹝2018﹞4 号)文件精神,结合医院人才需求情况,经研究,决定2018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80名(具体招聘岗位祥见附件),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由县人民医院统筹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招聘岗位
详情见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0年01月01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1983年01月01日及以后出生),在本院工作满十年及以上或中级职称及以上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8年01月01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以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条件为准;
4、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1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以上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5、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及地点安排如下: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0日8:00--18:00至 2018年12月11日8:00--18:00
报名地点:三穗县人民医院人事科办公室
报考者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
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三穗县人民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80名备案制人员报名表》,携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指定报名点报名。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5张。
3、根据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相应证件、证明(如学历学位证明、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工作证明等)。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审查方式进行。由县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程序。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工作由县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实施,纪检、卫计等相关部门监督指导,考试采取笔试(占50%)+面试(占50%)两方面进行。
笔试由县人民医院组织,纪检、卫计等相关部门监督。面试考官由县人民医院组织专家实施,有关单位监督。主要考察报考者适应所报考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
1、笔试时间及地点安排如下:
时间:2018年12月15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按1:3进入面试,如报考人数不足1:3比例的直接进入面试;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安排如下: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
3、加分项目:(1)取得省级及以上专科护士证的加3分,(2)获得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奖励或优秀工作者的每项加3分,(3)获得州级党委、政府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奖励或优秀工作者的每项加2分;(4)获得县级党委、政府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奖励或优秀工作者的每项加1分;(5)取得中级职称的加1分,高级职称的加3分。(备注:同项竞赛以最高获奖级别核定加分)
4、总分:(1)总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加分,按总分成绩由高到低按1:1确定为体检对象;(2)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分数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3)若总成绩并列且笔试成绩并列的,需重新组织面试,以新一轮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4)直接进入面试且成绩并列的,需重新组织面试,以新一轮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5)直接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需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三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三)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05〕181号、黔人社厅发〔2005〕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县人民医院统一组织安排。参加体检的拟聘人员需自带一张近期免冠照片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三穗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到三级医院复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医院人事科组织人员对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以上的人员;
2.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7.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六、聘用审批
经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三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当时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备案制人员,与县人民医院签订备案制聘用合同。
在本次招聘中,如遇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从该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
对医院拟聘用的备案制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聘用,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七、福利待遇
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4522327(人事科办公室);
15185700955(杨绍燕 人事科主任);
三穗县人民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80名备案制人员招聘计划表.xls
三穗县人民医院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