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盘州市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拟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开展考察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察对象:盘州市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校园招聘中,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评审、体检等工作环节的应聘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考察内容:严格按《招聘简章》相关规定执行
三、考察时间:2018年8月6日至8月17日
四、考察地点:各招聘单位确定
五、考察对象需提交的资料:
(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需提交户籍所在地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
(四)应聘人员本人人事档案。
六、工作要求
(一)负责考察单位应当组成考察工作组,工作组由本单位两名以上党员组成,工作组成员应当政治可靠、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正、责任心强;熟悉人事考察工作,善于识别人才。
(二)考察工作组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考察工作;
2、撰写考察材料;
3、汇报考察结果,并提出考察意见;
4、处理考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三)考察内容及标准: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四)考察方法
考察工作按照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定性评价、量性分析,保证考察的全面性、公正性;可采取个别座谈、倾听周围同志意见、查阅档案的方法进行。考察组要对考察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撰写结论性的考察材料,同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考察登记表》,主要内容应当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表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考察定性意见(建议聘用或建议不予聘用)等。各招聘单位务必于2018年8月20日前将考察材料、《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考察登记表》及《录(聘)用审批表》报送到市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咨询电话:0858-3634680
特别提示:
考察期间,请应聘人员于2017年8月6日至8月10日在盘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工科(五楼)领取提档函,并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如因应聘人员通信联络不畅等原因导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察的,其行为将记录在相关人事考试诚信档案中,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附件: 盘州市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校园招聘进入考察政审人员名单
盘州市2018年卫生专业技术人才
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