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县供水事业进一步发展,根据镇宁自治县自来水公司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招聘。
二、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成立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招聘工作。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工作地点
(一)招聘岗位:镇宁自治县自来水公司(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如下表:
序号 |
岗位 |
范围 |
学历 |
专 业 |
人数 |
|
1 |
工程管理 |
面向全市 |
大学 本科 |
大专并持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 |
建筑类、工程造价、给排水相关专业 |
1 |
2 |
财务人员 |
会计相关专业 |
1 |
|||
3 |
水质检测 |
化学实验专业 |
1 |
|||
4 |
抄表员 收费员 |
面向全县 |
高中、中专、职校及以上 |
专业不限 |
5 |
|
5 |
管道维修工 |
2 |
(二)招聘人数:10人
(三)工作地点:镇宁自治县
四、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4、体貌端庄,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
5、应聘经营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条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拟聘岗位相符;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且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与拟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经验丰富、成绩突出或持有专业相符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5岁。
6、应聘生产运行岗位的条件。高中、中专、职校及以上学历,具备正规职业教育经历或持有国家规定的职业资格证书、特种作业证书,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五、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有犯罪记录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原用人单位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六、待遇情况
1、应聘管理、专业技术岗位的,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
2、应聘工人岗位的,岗前培训期三个月(在公司工作的临时工、实习工可免),试用期三个月,工资1500元/月;
3、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的签订劳动合同,参照我公司工资规定执行。
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18年8月1日至8月10日。
(三)报名地点:镇宁自治县自来水公司办公室(民新村新民中对面镇宁供水调度中心,新车站至万祥酒店公交车可达)。
(四)报名需提交材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或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个人简历一份;
6.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
考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员除提交考生上述证件外,需持本人身份证。
(五)资格审查: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的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责任自负,空缺岗位顺延递补。
八、考试形式:
(一)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和面试相结合
1、笔试内容:采取闭卷形式,100分制,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镇宁自治县委党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2、面试及总成绩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100分制。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根据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入下一环节。
(二)工人岗位:笔试和面试相结合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100分制,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中国城镇供水协会编写的《供水管道工》和《供水营销员》相关内容。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镇宁自治县委党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2、面试及总成绩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100分制。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根据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入下一环节。
九、体检
体检根据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资格,空缺岗位顺延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十、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报名、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向社会公告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聘用人员和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一式三份)。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其他事宜及咨询电话
(一)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公司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联系地点:镇宁自治县自来水公司办公室
(三)咨询电话:0851-36222344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