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黔南府办发〔2009〕28号)相关精神,对在农村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连续两年考核优秀以上的,经县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查,州级政府人事部门审批,可在编制内直接聘用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在我县服务的“到村任职计划”选聘生王义先同志2014-2015年度、2015-2016年度、2016-2017年度连续3年考核为“优秀”等次,符合聘用条件,并经《瓮安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安置王义先同志到珠藏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现将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2019年1月10日上午(星期四)
二、体检地点: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医院
三、体检人员于2019年1月10日上午8:30到瓮安县考试指导中心报到,报到时带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一张,现场填写《黔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体检表》本人基本信息。
四、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体检费245元,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特别提醒:
1、体检前三天宜清淡饮食,体检当日体检前须空腹,部分相关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并经体检医生同意后方可进食。
2、体检前一天忌酒,忌高脂肪、高蛋白饮食,21:00后禁食,避免剧烈运动。
3、妇科B超需膀胱充盈后才能检查。
4、若在月经期,延后进行妇科项目检查。怀孕者,延期进行X光及宫颈涂片检查。
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