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由派遣机构以劳务用工方式派遣至观山湖区高铁经济带服务中心产业发展部工作,派遣人员不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属于辅助性岗位。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招聘简章。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至观山湖区高铁经济带服务中心人员1人。
一、招聘岗位
1、职位:产业发展部写作岗位工作人员
2、招聘人数:1人(择优录取)
二、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年龄在22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与写作水平,有各级党委政府办公室工作经历者优先(需由工作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加盖公章发扫描件);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经济类等相关专业优先(接受优秀应届毕业生)。
6.无违法犯罪记录;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报名方式
2020年6月11日上午9:00至6月17日下午17:00,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请将个人简历电子档发至邮箱907197841@qq.com,咨询电话:0851—84394542。温馨提示: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写错误或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报考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四、聘用办法
(一)面试
本次招聘主要采用面试形式,主要考察报名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和沟通、表达能力,对报名人员的个人情况、从业经历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了解。面试后确定3名报名人员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果将以电话形式告知本人。
(二)体检
体检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政审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四)培训
经综合测试、体检、政审初步确定的人员,由观山湖区高铁经济带服务中心组织岗前培训。
五、聘用及待遇
办理聘用手续: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选。被聘用人员与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书》,由派遣机构派遣至观山湖区高铁经济带服务中心工作。
本次聘用人员将按照《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评合格后正式聘用,聘用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并发放劳动报酬。
1.薪酬:工资实行月薪制(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年终奖+社保公积金),月基本工资为2000元;每季度绩效奖金暂定为7000元/季,表现优异者奖金可上调;“五险一金”参照城镇企业职工相关规定执行,加班费和年终奖另计(以上工资待遇不含社保及住房公积金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2000元/月发放。
2.福利:单位缴纳五险一金,为职工提供早、中餐、年度健康体检,朝九晚五、周末双休,严格按规定落实带薪年假与加班补助。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观山湖区高铁经济带服务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