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6〕107号)文件精神,我县2016年招聘的倪兴凤等3名“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已满,经瓮安县教育局考核,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本人愿意继续留在瓮安县任教,符合服务期满接转到当地任教的条件。并经《瓮安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接转到瓮安县有关学校工作。
倪兴凤等3名“特岗教师”经体检、考察合格,拟决定聘用,现予公示,公示结束按规定报批。公示期5天(从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7月3日下午17:00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人事考试中心)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电话(工作时间): 0854—2918260
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