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门下发的《关于实施千名青年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安市人社通〔2019〕111号)文件精神,为帮助青年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创业能力,现就做好全区青年就业见习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见习对象和条件
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2020届、2019届)未就业的贵州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艰苦边远地区、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贵州籍中职毕业生。部分特殊专业,可扩大到毕业2年内仍未就业的外省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0日至8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休息日除外。)
报名地点:安顺市平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录用调配股(安顺市平坝区环西路天马大道24号)。
三、报名方式
报名通过现场报名方式,免收报名费。参加就业见习毕业生须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打印填写《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登记表》(附件2)一份。
四、见习对象的确定
区引导办结合用人单位需求,开展申请见习人员和见习单位的岗位对接工作,确定进入体检的见习人员名单。若见习需求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需求计划数的,可根据报名对象意愿,从其他见习岗位的报名人员中调剂。
五、体检及派遣
区引导办组织见习计划入选人员体检,体检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见习人员自理。区引导办对体检合格的青年进行复审,确定入选人员并开具报到证,派遣至见习接收单位。
六、见习时间及待遇
见习时间为3-12个月。见习期间发放见习生活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现平坝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790元/月,待新文件下发后按新标准执行),鼓励见习单位提高见习人员生活补助保障水平。见习期间,区引导办为见习人员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每人300元的标准列支。
七、见习生接收
见习生持区“引导办”开具的报到证及相关材料5日内到见习单位主管部门报到。见习单位主管部门要及时安排见习生前往见习单位参加见习。见习生报到后,接收单位要及时与见习生签订《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附件3)(一式三份,见习人、见习单位、区引导办各执一份),并于见习生上岗后15日内将一份《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报区“引导办”备案。
八、见习人员管理
见习期间,见习单位要积极为见习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并按月发放生活补助。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不得随意解除与见习人员的见习关系;见习人员应自觉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活动;鼓励见习人员参加国家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自主择业和创业。见习期满,见习单位据实出具《贵州省就业见习鉴定表》(附件4)(一式三份,见习人员、见习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各执一份),作为推荐见习人员就业的参考。
九、补贴申请
就业见习生活补助实行先垫后补的办法。见习单位按年申领见习补贴。具体事宜由区引导办另行行文通知。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区引导办:陈佳萍 黄
咨询电话:0851-34226315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