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绥阳县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规定,考察(政审)工作已结束,经绥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李霞同志考察(政审)合格,拟聘用李霞同志为绥阳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绥阳县第五纪检监查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2月13日至 2 月19日
联系电话:0851-26362408(县人社局)
0851-26363672(监督电话)
特此公示
绥阳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