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市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拟录取人员入职审查及签约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发〔2020〕36号)及《盘州市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入职审查所需资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本人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8年、2019年、2020年毕业生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不提交,但需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普通话合格证书,同时签订承诺书)。 (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违纪情况的证明原件。 (五)已婚、已育的人员,须提交卫健行政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生育证明。 (六)学籍档案,选岗签约当日未能提交学籍档案的,须于岗前培训时将学籍档案交盘州市教育局(五楼档案室),岗前培训时仍未提交学籍档案的,其签订的聘用合同自然解除。 以上(一)(二)(三)(四)(五)(六)项材料,拟录取人员须在2020年9月8日12:00时前交盘州市教育局人事科(615室),不能提交以上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录聘资格。其中(四)(五)(六)项材料拟录取人员务必于9月2日下午17:00前到盘州市教育局人事科(615室)领取《关于出具政审有关证明的函》和《提档函》后到相关单位办理。 二、选岗签约对象 报考盘州市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经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根据学段学科及分组招聘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底依次排序拟录取人员,拟录取名单见附件1。 三、选岗签约时间、地点,分组及顺序安排如下: 1.选岗签约时间:2020年9月8日下午13:00-17:00,进入选岗环节人员需于2020年9月8日下午12:40前到达选岗签约地点,听从选岗安排,逾期未到达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2.选岗签约地点:盘州市教育局六楼会议室(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红果街道盘西新城盘州市教育局)。 3.“特岗计划”招聘岗位、学科分组及选岗签约顺序安排如下: 招聘岗位设置及学科分组情况见附件2。 学段学科选岗签约顺序:小学语文(A组→B组→C组)、小学数学(A组→B组→C组)、小学英语、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小学信息技术、小学综合岗、幼儿园(A组→B组→C组)。 四、选岗签约原则 1.盘州市教育局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与拟聘取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录取签约须在体检合格的人员中进行,分学段、学科(其中语文、数学、幼儿园按组别进行)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末位出现并列名次时,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进入签约环节,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签约人员。岗前培训合格后并由盘州市教育局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凡未到现场选岗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未参与岗前培训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对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出现并列名次时,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进入递补,均不满足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签约人员,对盘州市无符合补录条件的,将上报六盘水市教育局进行跨县区调剂。 2.签约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不能代签(确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到场签约需委托他人代签的,须持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才能代签约,委托他人签约后须按规定履约,不履约的按违约处理)。 3.2020年9月8日下午17:00前未参加小学和幼儿园两个学段选岗和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五、其它要求 1.隐瞒事实,不提交证明的,一经查实,视为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2.拟录取考生须于选岗签约当天上午13:00点以前,佩戴医用外科口罩(自备),有序排队并保持1米安全距离,测量体温并扫贵州健康码进入签约现场;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区入黔人员须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有效证明。 3.岗前培训时间和地点待定,请关注盘州市人民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市教育局信息公开(网址:http://www.panzhou.gov.cn/zwgk_500468/bmxxgkml/sjyj/xxgk_5226571/)网站。 联系电话:0858-3632722 附件: 1.盘州市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拟录取名单.pdf 盘州市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 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