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贵州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安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安顺市2020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本次面向全市县级及以下机关公开遴选41名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下同)。遴选职位详见《安顺市2020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安顺市县(自治县、区)及以下机关中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安顺市县(自治县、区)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
3、具有3年及以上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经历;部分职位要求3年及以上县以下(含县)基层工作经历(具体以《遴选职位表》为准);
4、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到1979年9月以后出生);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一般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体以《遴选职位表》为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报考人员应具有与遴选职位相应层次的职务职级;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2020年9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或提任现职不满1年的;
6、新提任为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不满3年的;
7、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工作不满1年的;
8、尚在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试用期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2020年9月30日。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9月18日(星期五)—9月19日(星期六)。
报名地点:各遴选机关指定地点。
报考人员须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或安顺党建网上下载《安顺市2020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仔细阅读,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请在报名时限内准备下列材料:
①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自行下载填写,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机关党组
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手印的委托书(内容包括: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委托原因、报考单位、报考职位、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若报名信息出现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应按照公务员回避相关规定,不得报名参加有回避关系的遴选职位。
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各遴选机关须组织报考人员认真填写《安顺市2020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3)。
2、资格审查
各遴选机关现场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不符合条件未审核通过的,各机关要向报考人员及时反馈;对填报资料出现模糊、缺项等情况的,要在报名时间内补充完善。凡未在报名时间内补充完善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报名信息表》所填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遴选资格。
3、职位减少与取消
各遴选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达不到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计划数。计划数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职位调整;计划数取消的,由报考人员向市委组织部申请改报其他职位,改报限1次。职位改报时间截止为9月21日(星期一)。
报名结束后,将减少遴选计划数和取消的职位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党建网进行公示。
4、领取笔试准考证
9月23日(星期三)、24日(星期四)上午09:00至下午18:00,报考人员到各县区组织部门领取笔试准考证,超出规定时间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为9月26日(星期六)。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层应知应会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报考人员须持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未完成笔试或未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当天报考人员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持本人当天的“贵州健康码”绿码并经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体温低于37.3℃)方可入场参加考试。“贵州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或体温≥37.3℃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不得进入考点考场。考生进入考场后,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2、笔试加分
为进一步激励广大基层干部干事创业,对2018年以来在脱贫攻坚中表现优秀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3分、受到市级表彰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2分、受到县级表彰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1分。在疫情防控中获得嘉奖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1分。表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遴选机关在现场审核环节中严格把关,确认后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先后多次多项可加分的,按最高层级加分,不重复累加。
笔试成绩及加分情况公示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党建网,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3、面试
面试由遴选机关组织实施,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分数现场公布。
根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遴选计划数与面试人数从高到低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职位,进入面试环节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需达到参加笔试实考报考人员平均分及以上,其面试成绩需达到最低分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工作于10月完成。
4、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表彰加分)×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综合成绩由各遴选机关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党建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遴选机关组织实施。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遴选计划数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未形成差额的可进行等额考察,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一并进入考察环节。
在考察过程中,发现不符合遴选条件的,经遴选机关党委(党组)会议研究,取消遴选资格,并做好考察人选的解释工作。
(四)公示与调动
1、公示。分别在遴选机关和原机关对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有反映核实后有影响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2、调动。经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各遴选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办理调动审批手续。
3、在深度贫困县、极贫乡镇和下辖深度贫困村所在乡镇工作的报考人员,办理调动手续后,待脱贫攻坚结束再到岗工作。
四、纪律监督
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政策咨询和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由市委组织部通过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安顺党建网公布有关事项。遴选政策由市委组织部统一解释。
各遴选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33283359
附件:
1:安顺市2020年市直机关面向全市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
2:安顺市2020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信息表.doc
3:安顺市2020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
4:安顺市2020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职位情况统计表.xls
中共安顺市委组织部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