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东南州教育局 黔东南州财政局 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黔东南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17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州教师通〔2020〕67号)、《黎平县教育和科技局 黎平县财政局 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黎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确定杨丽等五十位特岗教师任职岗位、待遇标准的通知》(黎教科通〔2017〕133号)精神,我县2017年招聘的特岗教师拟转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有关要求对拟转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工作于9月11日进行。现将体检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如在体检工作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的,掌握确凿证据者,请在公示期内予以举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公 示 期:5天(2020年9月12-16日)。
2.对体检结果为“异常”或“生理期”的考生,请在9月20日前向县黎平县教育和科技局提交复查(补检)纸质书面申请(属外地区考生可将申请书传真到黎平县教育和科技局,来参加复检、补检时提交申请书原件),逾期不提交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复查(补检)处理,最终定为放弃体检处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体检结果为孕期的考生,待分娩结束半年后再提出书面《补检申请》,再作有关项目的体检。
4.复检、补检具体时间待定,请相关考生随时关注有关复检、补检通知,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5.举报电话: 0855-6221555(县纪委监委)
0855-6222377(县教育和科技局)
附件:黎平县2017年特岗教师拟转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结果公示表.xls
黎平县教育和科技局
2020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