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发设置公益性岗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79号)、《安顺市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发设置公益性岗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安市人社通〔2020〕65号)、《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区人社发〔2020〕60号)文件要求,西秀区新安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招聘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公益性岗位5名。
(二)招聘条件:
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30后出生),未就业的大专以上西秀区户籍的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毕业院校助学贷款中心证明或助学贷款合同);
2.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人证》且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力能力或本人持《残疾人证》的毕业生;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户籍地乡、镇扶贫站证明材料);
4.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毕业生(低保证);
5.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户籍地村、居委会失业一年以证明);
6.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正被立案调查的;
(2)提供虚假信息的;
(3)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具体报名工作由新安办事处人社中心负责。
报名时间:2020年9月28日——2020年9月3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报名地点:西秀区新安办事处人社中心(西秀区飞虹路彩虹社区商业区5号楼)
联系人:杨应伦
电话:0851-33230798、13985741431
(二)报名所需材料:报名人员需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其他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二寸照片,一张报名表。本招聘公告同步挂网西秀区人民政府网站(www.xixiu.gov.cn),报名表可在网站进行下载或到新安办事处人社中心领取。
(三)资格审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新安办事处人社中心负责。
面试时间:2020年10月9日——2020年10月10日
三、体检及公示(2020年10月11日——2020年10月14日)
(一)经面试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二)拟聘用的人选参加招聘工作小组组织的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选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经举报并经查实,确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决定聘用。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10月15日组织聘用人员上岗。体检不合格者不退还所交纳的体检费用,并取消聘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的工资1790元/月,并交纳社会保险,包括岗位补贴和用人单位补助部分。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用人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含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本人承担。
西秀区2020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xlsx
西秀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