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公布。根据《独山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县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独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
二、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独山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独山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指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笔试成绩与少数民族加分之和的最低成绩),其中公共基础知识最低笔试环节合格分数为60分、教育基础知识最低笔试环节合格分数为60分、医学基础知识最低笔试环节合格分数为50分。
三、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初审时间:2020年10月19日至10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递补人员复审时间:2020年10月21日至10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现场资格复审地点: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会议室338室(独山经济开发区创客大厦3楼),现场资格复审咨询电话详见《独山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咨询电话一览表》(附件1)。
四、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各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独山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2)。
五、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资格复审人员须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可登陆“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j.qiannan.gov.cn/)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
(二)各招聘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对照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其他报考条件等资格条件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审查。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书面签署《独山县事业单位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如因现场资格审查不严或漏审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承担。资格复审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三)各招聘单位须主动与资格复审人员联系并做好联系情况记录备查。资格复审人员须关注现场资格复审相关公告,按照要求提供材料并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如因资格复审人员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资格复审人员本人承担。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名额在递补复审期结束前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在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递补资格复审对象。递补资格复审对象由复审单位通知,独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另行发布递补信息公告。资格复审对象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复审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复审单位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或做好短信记录备查。复审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六、资格复审应提交的资料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除按《招聘简章》及职位设置条件准备资格复审材料外,还应按以下要求向资格复审单位提交能证明符合职位条件的证明、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从网上报名信息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截止到2020年9月累计在独山县服务满2周年的“四项目人员”须持“基层服务项目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服务项目身份证明,证明上须注明服务项目、起止时间及服务地点;
2、截止到2020年9月30日在独山县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须提供服务县(市、区)教育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
3、“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有效退役证明和生源地或兵源地为独山县的证明材料;“独山县户籍退役士兵”需提供有效退役证明和户籍证明;
4、“村居干部”提供截止2020年7月30日在独山县辖区内任职累计满3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相关证明,证明须经所在镇党委审核签字后,报中共独山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确认;
5、“两户人员”须提供独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证明;
6、定向招聘“本县户籍(生源)”的考生,需提供截止2020年7月24日前户籍在独山县或原为独山县户籍的相关证明;
7、在独山县服务的专科层次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须提供独山县卫生健康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8、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上岗)资格或特殊专业方向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相关职称、执业(职业、上岗)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2020年应届毕业的考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证明上须包含学历、专业、是否准予毕业和取得学位证、是否定向生或委培生等信息),并签署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承诺书;留学归国人员须持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留学归国人员证明。持“双学位”的报考人员使用“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毕业(学位)报考的,需提供学信网或学位网登记的辅修专业学籍、学历,学位等相关信息。
(三)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需明确表述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聘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
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需要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人员可不提供户口薄,其他人员须提供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户籍已迁往外省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本省生源可不提供生源地证明,非全日制本科及其他学历层次且户籍不在贵州的本省生源须提供记载有本人户籍迁移信息的本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不能提供记载有本人户籍迁移信息的本省户口簿的则须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生源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出具的贵州省生源地证明材料。本县户籍(生源)参照本省户籍(生源)规定执行。
(五)本人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审,代审人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考生签署的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其中需要考生本人签字并盖手印的材料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盖手印,不能由代理人代签(盖)。
(六)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七、注意事项
(一)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手机查询近14天轨迹报告(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扫贵州健康码为绿色,体温测量正常方可参加资格复审,须全程佩戴口罩。不配合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如因故意隐瞒、提供虚假信息致不良后果的,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取消应聘资格;
(二)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手机查询近14天轨迹报告(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和7天内合法核酸检测报告(阴性),结果阴性后,扫贵州健康码为绿色,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资格复审场所,否则不予进入,取消资格复审资格。
八、有关事宜
(一)独山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时间拟定于11月。请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提前作好面试准备,具体时间、方式另行公告。
(二)独山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独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dushan.gov.cn )上进行公布,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简章,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及时到相关网站查阅公示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请考生密切注意,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三)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并视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
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
0854-3221160、3236118
附件1:独山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咨询电话一览表.xlsx
附件2:独山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独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