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2020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公告(10月19日至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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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10-13 20:10:53 7684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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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泉市2020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为《简章》)的有关规定,经福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福泉市2020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福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二、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简章》的有关规定,经福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福泉市2020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指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笔试成绩与少数民族加分之和的最低成绩)。

三、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10月19日至10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递补复审时间:2020年10月21日至10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资格复审地点: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1602室)。

四、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五、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资格复审人员须按照《简章》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可登陆“黔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j.qiannan.gov.cn/)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

(二)各招聘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简章》的规定,对照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其他报考条件等资格条件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审查。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名额在递补复审期结束前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在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递补资格复审对象。

递补资格复审对象由复审单位通知,福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另行发布递补信息公告。

(三)各招聘单位须主动与资格复审人员联系并做好联系情况记录备查。资格复审人员须关注现场资格复审相关公告,按照要求提供材料并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如因资格复审人员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资格复审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复审对象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复审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复审单位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或做好短信记录备查。复审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四)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书面签署《福泉市事业单位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2)。如因现场资格审查不严或漏审等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承担。资格复审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六、资格复审应提交的资料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除按《简章》及职位设置条件准备资格复审材料外,还应按以下要求向资格复审单位提交能证明符合职位条件的证明、证件和以下材料:

(一)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一式二份;

(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下载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0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证明上须包含学历、专业、是否准予毕业、是否定向生或委培生等信息),并签署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的承诺书;留学归国人员须持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留学归国人员证明。持“双学位”的报考人员使用“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毕业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学信网或学位网登记的辅修专业学籍、学历、学位等相关信息;

(三)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四)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须提供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需明确表述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聘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

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需要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四项目人员”须持“基层服务项目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服务项目身份证明,证明上须注明服务项目、起止时间及服务地点;

(六)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须提供福泉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

(七)退役士兵需提供有效退役证明;

(八)“村居干部”须提供福泉市辖区内连续任职满3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相关证明,证明须经所在乡镇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报中共福泉市委组织部或市民政局盖章确认;

(九)报考职位限“两户人员”的须提供福泉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证明;

(十)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上岗)资格或特殊专业方向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关职称、执业(职业、上岗)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十一)报考职位限“户籍”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首页和本人页);

(十二)报考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

(十三)报考职位限应届高校毕业生的,非2020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

(十四)考务机构或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七、有关事宜

(一)请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提前作好面试准备。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近期另行公告。

(二)福泉市2020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招录信息将在“福泉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fuquan.gov.cn/)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市纪委市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并视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本人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审,代审人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委托书(附件7)及考生签署的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其中需要考生本人签字并盖手印的材料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盖手印,不能由代理人代签(盖)。


联系电话:0854-2220185(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科)

监督电话:0854-2215317(福泉市纪委市监委)

(以下7个附件打包下载)

      附件1:福泉市2020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附件2:福泉市事业单位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附件3:应届毕业生承诺书示例.doc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doc

      附件5:村居干部工作证明示例.docx

      附件6:“两户人员”证明示例.docx

      附件7:委托书示例.doc



福泉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3日

【来源】福泉市政府网 【编辑】小新 【地区】福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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