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现场审查加分对象、时间及地点
(一)加分对象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县(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认定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或受县(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加2分;
2、晴隆户籍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加5分;
3、晴隆户籍(或晴隆生源)退役士兵报考非定向招聘职位的加10分,报考定向招聘职位的不予加分;
4、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二)加分时间及地点
1、审查加分时间:2020年10月26日至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审查加分地点: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
二、现场加分确认及审查
(一)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加分审查时须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信息表》一份、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上打印《加分申请表》一份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或受县(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者,须提供符合加分原因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属于晴隆户籍农村计生“两户”(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家庭子女的考生须提供农村独生子女证或农村二女绝育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如不能提供证件的,须到本人户籍所在地计生办出具相对应的证明材料。
3、晴隆户籍(或晴隆生源)的退役士兵须持退伍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因特殊情况不能到达现场进行审查确认的考生,如委托他人代办的,需书面说明委托原因,并附由考生本人签字、加盖手印的书面委托书。同时,代办人还需提供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1份)及代办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1份)进行审验。
三、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系统于2020年10月21日至27日对考生开放,请考生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信息表》。
(二)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到达现场进行加分审查确认,逾期不办视为自动放弃加分,不予补办。
(三)必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现场审核期间不能摘离)。
(四)凭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进入。
(五)经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方可进入。
(六)符合《晴隆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和其它疫情防控规定的要求。
(七)所有考生的加分情况,现场加分结束后将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l.gov.cn/)进行公示。
咨询电话及咨询时间:0859—7821049、7611925(晴隆县人社局)(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受理监督单位:晴隆县纪委监委
监督举报电话:0859—7612055
晴隆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