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工作人员:1.药剂科专业技术人员1名;2.财务科工作人员1名。 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2019年锦屏县医共体县级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分配; 2.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岗位工作(药剂科、财务科); 3.招聘岗位及专业。 (1)药剂科(中医医院院区中药房):中药学相关专业毕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18周岁及以上(2001年3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4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2)财务科(中医医院院区):财务管理及经济管理类相关专业毕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18周岁及以上(2001年3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4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锦屏县人民政府网、医共体县级医院信息平台及公示公告栏向社会公布招聘的有关情况。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7日至8日,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锦屏县医共体县人民医院门诊五楼人事科。 3.报名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或执业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上)报名。 (二)报名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方案规定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准考证发放 需进行笔试的考生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2019年3月11日(上午午8:00—8:30)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锦屏县医共体县人民医院门诊五楼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方式 (一)考试方式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100分; 2.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 (二)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按百分制计。 笔试时间:2019年3月11日 上午10:00-12: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考生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19年3月11日 下午15:00-16 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笔试结束后,根据本方案规定条件和程序,按招考岗位计划数由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名时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面试人员达不到1:3及以上比例的,参加笔试的考生均可进入面试。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即: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计算考生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时采取以下方式解决:以笔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如总分数成绩中,笔试和面试成绩一致的,重新笔试,并在笔试前签订承诺书。 4.直接进入面试考生分数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 5.总分达不到60分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考试结束后,按本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及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总分数相同按照笔试成绩高分者胜出;如总分数成绩和笔试成绩相同,则分数相同考生重新进行笔试一次。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本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从报考该职位参加面试并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未参加面试或未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工作统一安排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考生对体检项目要求复查的,采取当场提出申请、当场复查的方式进行。复查结果由现场纪检监督人员、体检医生和体检考生本人当场签字确认;体检考生对体检和复查结果拒绝签字的,由现场纪检监督人员和复查医生注明情况,视为认可体检考生检查和复查结果。体检结束后考生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 对于不能当场得出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如出现体检异常情况,须延伸检查的,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延伸检查,并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考生延伸检查。延伸检查只进行一次。 体检考生因孕期未能完成相关体检项目,保留该职位,待产后身体恢复补检相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者,即可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 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政审应当组成政审组,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政审材料。 在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政审不合格,取消拟聘用资格: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有政审不合格的或放弃政审的,按本方案规定条件依次递补。 七、试用期考核 政审合格者进入试用期考核。大学本科学历试用期一个月,大学专科学历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开始前需签订试用期协议,试用期结束前需完成试用期考核结论。试用期考核合格,即可进入下一环节;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试用期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在医务科、护理部指导参与下由科主任、带教组长、带教老师共同完成。 八、聘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试用期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医共体县级医院在锦屏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5天。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聘用到我院工作后,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工资待遇按我院有关规定执行。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方案未尽事宜 方案未尽事宜由医院人事工作领导小组予以解释。 锦屏县医共体县级医院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