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定县2020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规定,招聘工作经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经县招聘办研究,将于近日开展考察工作,现将2020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人员名单(第二批)予以公告(名单详见附件)。
一、体检结果及考察人员名单(第二批)
序号 |
姓名 |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 |
体检结果 |
是否进入考察 |
1 |
张 梅 |
301普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01专业技术人员 |
合格 |
是 |
2 |
王旬紫 |
308普定县补郎乡卫生院 |
03专业技术人员 |
合格 |
是 |
3 |
吴敏 |
309普定县猴场乡卫生院 |
03专业技术人员 |
合格 |
是 |
4 |
付云 |
321普定县融媒体中心 |
01专业技术人员 |
合格 |
是 |
5 |
曹萌 |
323普定县扶贫开发项目管理中心 |
01管理人员 |
合格 |
是 |
6 |
吴红映 |
341普定县坪上镇林业和环境保护工作站 |
01专业技术人员 |
合格 |
是 |
7 |
陈元秀 |
342普定县坪上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
01管理人员 |
合格 |
是 |
二、考察工作由普定县招聘办统一部署,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因妊娠期补检的考生,可进行考察,如果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聘用;如果考察中没有发现影响聘用的问题,暂缓聘用,待考生孕期结束后进行补检,补检不合格,不予聘用;补检合格,按有关程序进行拟聘用公告等。
四、公告期结束后,无异议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请进入考察的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更须主动与普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851-38222870),如因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五、相关要求
1、公告时间:2020年11月17日至11月21日。
2、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公告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3、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4、受理部门:普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电话:0851-38222870,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5、举报监督电话:0851-38225152(普定县委组织部)。
普定县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