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荔波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为做好荔波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面试工作在荔波县公开招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县公开招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接受县纪委县监委全程监督。
二、面试对象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详见附件。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一)面试时间:2018年8月18日(星期六)。
(二)面试地点:荔波县第二中学。
四、面试方式
(一)综合类职位:结构化面试。
(二)卫计类职位:专业知识结构化面试。
(三)教育类职位:心理辅导教师、英语教师、体育教师职位实行专业知识结构化面试;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学前教育文化教师、学前教育艺术教师、学前教育保育员、信息技术教师职位实行专业技能测试。
五、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地点
(一)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8年8月16日—8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面试准考证发放地点:
1、综合类职位: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人事管理科(荔波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
2、卫计类职位:荔波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四楼政工科(荔波县玉屏街道嘉和路2号)。
3、教育类职位:荔波县教育局二楼政工科(荔波县玉屏街道建设西路45号)。
领取面试准考证所需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
六、纪律监督
面试工作接受县纪委县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七、有关事宜
(一)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其中: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职位,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场平均分(含平均分)以上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二)面试当日,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按时进入候考室,证件不全、过期或证件与本人不符的,不得进入候考室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应于面试当日8:00进入候考室,9:00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面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具体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成绩所占比例、折算办法按《招聘简章》的规定执行。
(四)荔波县公开招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荔波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bo.gov.cn/)上进行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查阅公示公告,认真阅读,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并保持通讯畅通。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我县考务机构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人事管理科: 0854-3615613。
荔波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工科:0854-3616708。
荔波县教育局政工科:0854-3614831。
附件:荔波县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xls
荔波县公开招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