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毕节市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体检有关事宜的公告(11月28日、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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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11-23 14:28:36 9430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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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节市2020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选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及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成绩的公示工作已结束。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映和举报。根据《贵州省2020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简章》和《贵州省2020年公开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以下简称《简章》)的规定,为做好我市的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毕节市体检对象和体检时间

  1.体检对象:详见《毕节市2020年公务员招考11月28日体检人员名单》(附件1),《毕节市2020年公务员招考11月29日体检人员名单》(附件2)。

  2.体检时间:2020年11月28日、29日两天。

  考生本人务必牢记本人体检时间,未能在体检当日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的,责任自负;未参加体检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体检报到时间、报到地点和报到事宜

  1.报到时间:考生必须在体检的前一天报到,2020年11月28日体检的考生,体检报到时间为:2020年11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020年11月29日体检的考生,体检报到时间为:2020年11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到地点: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1楼正门前(旗杆旁)。联系电话:0857-8319191。

  3.报到事宜:考生本人凭面试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报到。报到时,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和体温测量无异常(≤37.3℃)并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办理验证、知晓体检须知(含体检分组和体检当日的报到时间及报到地点等相关事宜)并在体检须知上签字确认。证件与考生本人不符或考生所持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同时请考生仔细阅读体检须知(附件3)。

  4.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11月23-29日。

  技术支持电话:毕节市人力资源开发中心0857-8222949。

  三、相关要求

  1.交体检费:体检当日体检结束后,每名考生将体检费(300元)交体检医院。

  2.考生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录简章”和有关规章制度,若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我省相关规定处理。

  3.进入体检的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按时参加体检;如因考生本人通讯不畅等原因,未能在体检当日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的,责任自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体检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自体检当日集中报到起至离开体检区域,一律禁止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一经发现,暂停其后续体检项目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5. 在招录过程中,我市公务员招考各考试环节的信息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同时,请各位考生按照《贵州省2020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第六条“保持通讯畅通,关注网站公告”“请在报名时提交准确的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在招录期间,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的规定,注意保持通讯畅通。

  6.考生要严格遵守贵州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认真阅读面试准考证中关于疫情防控的内容,并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和有关准备。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到达我省时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参加体检。

  监督电话:毕节市纪委市监委第一纪检监察组0857-8339322

  咨询电话:中共毕节市委组织部0857-8319191

  附件:

1.毕节市2020年公务员招考11月28日体检人员名单.xls

2.毕节市2020年公务员招考11月29日体检人员名单.xls

  3.3.体检须知.doc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他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并于体检报到时提交书面情况说明给考务办,勿做X光检查。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9.考生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相关检查。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经扫码测温无异常后,方可参加体检。考生报到期间须佩带口罩,进入体检医院后,由考生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
10.考生在体检期间,不得扎堆聚集,保持安全距离。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主动报告。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11.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到达我省时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以参加体检。
特别提醒:
1.《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十条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由中央一级招录机关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2.体检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自体检当日集中报到起至离开体检区域,一律禁止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一经发现,暂停其后续体检项目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3.进入体检的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按时参加体检;如因考生本人通讯不畅等原因,未能在体检当日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的,责任自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证件与考生本人不符或考生所持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5.遵守《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和考生本人所提交的《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中承诺的“不弄虚作假、不无故放弃或中断考录环节、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内容。
6.女性考生请穿平跟鞋,勿穿有金属的内衣裤。

  中共毕节市委组织部

  2020年11月23日


【来源】毕节政府网 【编辑】小新 【地区】毕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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