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仁怀市交通运输局用工需要,按照市人民政府2020年5月11日第8次市长办公会议明确意见,由我公司定向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人,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驻到仁怀市交通运输局工作。现特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计招聘18人,男性15人、女性3人。
1.执法辅助外勤岗位15人(限男性),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2.执法辅助文书岗位3人(限女性),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全部招聘人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到仁怀市交通运输局工作。
二、 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职位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吃苦耐劳。
4.本次招聘不限专业,不限户籍。
5.本次招聘年龄在18周岁(2002年10月28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1984年10月28日及以后出生);以报名时本人身份证明确定。
6.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影响工作的遗传性疾病。
7.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二)有以下情况的人员不得招聘录用: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过犯罪记录并受到判刑、行政拘留的;
3.曾被开除公职处分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纪律规定被勒令辞退的;
4.正在接受司法、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或尚未给予结论的;
5.有吸毒史和酒驾记录的;
6.现役军人;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企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9.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0.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它情形。
四、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按以下步骤进行:报名→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
(一)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3日早上8:30-11月27日下午5:00(双休、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及缴费:须在报名时间内持本人毕业证书、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并带近期白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持有毕业证书〈2020届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等,退役军人报考的,须提供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书面身份证明材料一份。到公司进行资料复核后缴纳100元报名费。报名缴费地点:仁怀市城南客运站新投大楼五楼,人事劳资部。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公司按照《招聘公告》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始终,凡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当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
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笔试时间:待定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凭《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公示。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待定
面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凭《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人员如放弃面试或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面试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向下顺延面试人员。
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按“四舍五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
依照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有关规定统一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试应聘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人员如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向下顺延体检人员。
(五)考察及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个人诚信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资格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并公示。
(六)确定聘用对象及试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通知拟聘人员上岗试用,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公司报道;逾期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聘用(劳动)关系的,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须提交与原单位签订的《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方能签订劳动合同。
五、 相关待遇
1.工资待遇。拟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为2000元/人/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后基本工资标准为3000元/人/月,(含保险个人缴纳部分)转正之后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每年增加工龄工资30元,满两年的增加工龄工资60元,以此类推。试用期不计算工龄工资。
2.社会保险。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并缴纳相关费用,享受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并由派遣单位在其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招聘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者,一律作不予聘用处理。
七、其它事项
报名过程中如职位达不到3:1比例的,对本次招聘计划人数按比例调减。招聘计划调减的情况在“仁怀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仁怀市物源汇劳务有限公司所有,未尽事宜向公司咨询。
咨询电话:22223300(人事劳资部)
13511873307
监督电话:13985618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