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排名及资格复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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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11-27 10:44:06 8381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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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威宁自治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的规定,现就笔试成绩排名及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资格复审工作在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自治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12月2日至12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递补资格复审时间

    2020年12月5日至12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电话

    威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考试录用调配股(地址:威宁自治县海边街道明珠大道人社大楼);联系电话:0857-6232557。

    三、现场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简章》中“在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的规定,本次资格复审从全部笔试人员中确定了452名现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名单详见附件)。

    四、资格复审要求

    (一)考生要在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www.gzweining.gov.cn)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实行双人核实登记。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主动与威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保持通讯畅通,并在现场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二)负责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对照报考人员的《报名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的,由资格复审人员签署意见。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三)考生要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岗位需递补复审对象的,在递补复审期内从报考人员中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不再另发递补复审公告(因考生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按《招聘简章》规定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复审对象(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按时参加递补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按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含3:1)内确定岗位面试对象(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并通过资格复审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岗位无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的,取消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并公示岗位招聘计划的调减或取消情况。

    (四)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1.《威宁自治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各1份;

    2.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岗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3.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用人单位及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报考限威宁自治县户籍(生源地)的,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定向招聘“威宁县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还须根据本人身份提供对应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一份,证明材料必须具有服务单位、服务年限、服务期的起止时间等内容;报考定向招聘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还须提供所在乡镇党委书记亲自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任职文件并经威宁自治县委组织部党员教育服务中心审核的书面证明一份,证明材料必须说明是否在任,并具有任职村(农村社区)及职务、任职的起止时间、任职是否连续满三年及以上等内容;村〈农村社区〉主任、副主任的,还须提供所在所在乡镇党委书记亲自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任职文件(或当选证)并经威宁自治县民政局审核的书面证明一份,证明材料必须说明是否在任,并具有任职村(农村社区)及职务、任职的起止时间、任职是否连续满三年及以上等内容。

    5.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原则上要求考生本人亲自前往参加资格复审,如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复审手续的,需同时提供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本人进行资格复审,责任自负。

    五、相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时间及形式: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详见资格复审结束后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发布在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www.gzweining.gov.cn),请资格复审合格考生请考生密切注意,提前作好准备,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严格遵守贵州省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服从工作人员关于防疫工作的安排,做好个人防疫防护。

    (四)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联系电话:0857-6232557(自治县人社局考试录用调配股)

    监督电话:0857-6650969(自治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附件:


    1.威宁自治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排名.xls


    2.威宁自治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威宁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7日

    

【来源】威宁县政府网 【编辑】小新 【地区】威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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