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工作需要,我街道派出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铺助人员10名,特制定如下公告: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社会,按程序择优招聘。
二、招聘范围、名额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10名,其中:女性3名,男性7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品行和身体素质,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甘于奉献,热爱警务辅助工作;
(二)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以内(2002年12月01日-1985年12月01日出生),退伍军人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12月01日后出生);
(三)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肢体功能障碍,裸眼视力在4.8以上,女性身高在1.58米以上、男性身高在1.65米以上;
(五)身心健康,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六)自愿辅助警务人员工作,服从管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四)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
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五)曾编造或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
线方针政策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六)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七)患有传染性疾病的;
(八)有纹身和明显伤疤的;
(十)现属织金县公安局聘用辅助人员以及自本方案公示之日前公安局系统辞职的辅警人员原则上一律不得报考;
(十一)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有下列情形的,可在笔试、面试结束后,总成绩中加分3—10分,具体加分如下:
(一)退伍复员军人加5分;
(二)在部队服役期间担任过副班长及以上职务加3分;
(三)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过个人三等功及以上的加3分;
(四)警校毕业生加5分;
(五)警校生在校学习期间,受学校嘉奖或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的加3分;
(六)体育院校或专业毕业生加5分;
(七)有体育特长且荣获市级及以上体育竞赛名次的加5分;
有以上材料的请在报名时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按照现场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报名时间:2020年12月03日至2020年12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织金县公安局双堰派出所三楼综合办公室;
(三)报名要求:
1、报名需要材料:考生提供毕业证书(2020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白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面请标注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2、报名时工作人员严格把关进行初筛,达不到招聘条件的,一律不予报名登记。
五、笔试
(一)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安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下个环节;
(三)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六、面试
(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时,按照该岗位实际人数组织面试。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加分。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为拟聘人员,将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后合格的人员,由双堰街道办事处和双堰派出所联合组织开展政审考察、体检、尿检、岗前培训以及考核,合格后安排到相关工作岗位。
九、政审考察
(一)对公示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
(二)因政审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岗位,从其他参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笔试、面试)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三)政审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资格审查贯彻于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的,不予聘用。
十、体检
(一)对于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等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岗位,从其他参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笔试、面试)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三)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复检:招聘单位及时将体检结果向考生公布,如考生对体检结果不服的,应于公布时当场提出复检申请,并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复检。
十一、尿检
(一)对于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参加尿检人员;
(二)因尿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岗位,从其他参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笔试、面试)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三)尿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十二、岗前培训及考核
(一)经过尿检合格的人员,由织金县公安局双堰派出所组织开展为期7天的岗前培训;
(二)培训期间因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岗位,从其他参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笔试、面试)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三)岗前培训后将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安排到相关工作岗位。
十三、试用
对考核后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试用。
十四、聘用
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双堰街道派出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后,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在聘用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离岗的,需向聘用单位交纳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的违约金(考取行政事业单位的除外)。
十五、相关待遇
工资等待遇根据用人单位在岗勤务辅警工资待遇执行,单位统一购买三险(失业、养老、工伤)。
十六、其他
(一)招聘期间,报名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双堰街道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57-7829991);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不指定任何复习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