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金沙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发展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由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隶属于贵州金泰交通旅游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职能是“企业人力资源服务、岗位职业技能培训”,已取得了市人社局授权的定点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县人社局授权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现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我公司拟招聘6名后勤会务人员,将派遣至金沙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机关事务中心)从事机关后勤、会务服务等工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派遣制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
贵州金沙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拟招聘6名(限女性)工作人员,将派遣至机关事务中心工作。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2.户籍不限;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身高155厘米以上;
4.大学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优先;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程序
由金沙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组织实施招聘程序事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4日—12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地点:金沙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三楼(县委大院旁)。
3.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贵州金沙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发展有限公司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到报名现场提交审核。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前往报名,如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办理报名手续的,需同时提供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名人员本人报名。
联系电话:0857-2215187
4.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
(2)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色相片2张(照片背面用铅笔写报考人员姓名);
(3)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户口本原件;
(6)中共党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
(二)资格审查
由机关事务中心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招聘中任一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招聘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笔试及面试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范围为中央国家机关关于会议后勤方面相关规定、条例。考试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笔试类别及分值: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知识(100分)。
笔试时间:2020年12月22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笔试时间,另行公告。
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2020年12月21日(上午9∶ 00-12∶00,下午14∶30-17∶30),考生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4:1比例(含4:1)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2020年12月25日
面试地点:金沙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面试考官及考题:由机关事务中心负责。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四) 体检
面试结束后进入体检环节,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 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工作由机关事务中心负责实施。考察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及聘用方式
(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3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人力资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方式: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到机关事务中心工作,首次签订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间工资2000.00元/月,试用期满后,扣除个人应缴纳五险部分,实发工资为大学专科学历3200.00元/月,大学本科学历3400.00元/月。
五、有关事宜
(一)凡参加贵州金沙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的人员,须参照《贵州省2020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http://www.gzpta.gov.cn/tbts/790813.html),自觉配合工作人员,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参加考试的考生,在报名前14天内若出入中高风险地区,主动提供近期核酸检测结果或其他有效证明,若因未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耽误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拟招聘人员须按人力资源公司通知的时间按时到机关事务中心报到上班,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进入体检环节后,因体检不合格、考察政审不合格或未能按时到单位报到上班等情况空缺的职位,在进入复试环节的报考人员中按复试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顺延递补。
(三)招聘工作各个环节的有关信息由机关事务中心统一在金沙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贵州金沙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