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根据招聘《简章》规定,将体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定于2018年8月17日上午7:00组织集中体检(体检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要求
请各位进入体检人员在2018年8月17日上午7:00前,按照《体检注意事项》(见附件2)要求并携带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第二代证)原件到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门口集中、分组、统一出发,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400元左右)。无特殊情况逾期未按时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福泉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可组织进行再次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福泉市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职位可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在体检之日后3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复检或体检不合格通知的考生即列为政审考察对象。请各政审考察对象于2018年9月15日前,将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个人学生档案、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审材料(内容为是否有违法乱纪、是否有吸毒史、是否参加邪教组织等),当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的证明(未婚人员也需出具)、3张一寸同底彩色照片、原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表现证明材料等资料,一并交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调科(4楼1405室)审查,逾期不能提供前述资料的,必须书面申请并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否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政审考察资格。
因考生未及时认真阅读本公告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需要提档函及政审函的考生,请与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调科联系。
监督电话:福泉市纪委 0854--2215317
联系电话: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调科 0854--2220185
附件:
1. 福泉市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x
2. 体检注意事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