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县城区部分学校师资数量不足、部分学科结构不尽合理等现状,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考调116名教师(其中初中教师24名,小学教师71名,幼儿园教师21名)充实到县城区学校。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考调学校及学科人数
详见附件1:湄潭县2021年公开考调县城区学校教师岗位表
二、公开考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立足县情,优化配置师资的原则。
三、公开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
本县在职在编教师(至2021年8月31日仍在招聘合同约定服务期内的教师及考调学校的教师除外)和2018年招聘的在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幼儿园教师。
(二)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教师资格:报考幼儿园学科岗位应具备幼儿园或学前教育教师资格;报考小学学科岗位应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其中报考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及信息技术学科岗位须具备相应学科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学科岗位应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其中报考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及信息技术学科岗位须具备相应学科教师资格)。
3.任教年限:报考中小学学科岗位须具备5年及以上教龄(部分岗位须具备25年及以上教龄,见附件1);报考幼儿园学科岗位须具备3年及以上教龄。时间算至2021年8月31日。
4.任教学段及学科:报考人员不受任教学段及学科的限制。
5.受处分期间及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不合格等次、因受处分不定等次者不具备考调资格。
报考人员的相应证件和报考资格由所在镇(街道)中心学校、县直学校校长负责审查,出具证明。若弄虚作假,视其情节轻重追究校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违规报考教师6年内不得参加考调、不得评优评先。
四、公开考调办法
分岗位代码报考,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
五、公开考调程序及要求
(一)发布公告
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就考调学校及人数、考调对象及条件、考调办法、考调程序及要求等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要求:按岗位代码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持奖励加分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验证原件交复印件)、湄潭县2021年公开考调县城区学校教师报名表(附件2,网上下载)、考试考务费100元(用于支付本次考调工作的试题、劳务及资料等相关费用)、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教育管理干部由相应的任命机关审查批准签署意见方可报考。考调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必须达1:2比例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足比例时,则对该岗位考调计划予以取消或按比例调整该岗位考调计划数(部分限25年及以上教龄的岗位按附件1表中明确的对应调整),被取消或调整考调岗位计划的报名人员在报名公示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未改报的可凭收费依据退还考试考务费。
2.报名时间:
2021年4月1日—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湄潭县教育局。
4.报名公示:2021年4月6日在湄潭县教育局公示报名人员情况,接受社会对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及加分情况的监督。
(三)资格审查
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至考调的全过程,被举报违反考调规定和考试纪律并经查证属实的,随时取消考调资格。
(四)加分项
1.奖励加分:在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度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的予以加分,每获得1次优秀等次加0.5分。
2.教龄加分: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加0.1分/周年,累计加分,时间算至2021年8月31日。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记分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考试形式及内容
(1)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内容为考调学科岗位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笔试工作结束后,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公示笔试成绩和面试相关事宜。面试人员按报考岗位计划1:3的比例,由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笔试人员不足该科报考岗位计划1:3比例的,则全部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则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形式采取说课方式进行,内容为报考学科岗位教师应具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着重考察考生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仪态、行为举止以及教育思想、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教学特色等教育教学活动过程(时间:准备20分钟,说课10分钟)。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公布内容包括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奖励加分、教龄加分和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奖励加分+教龄加分。
2.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2021年4月10日上午9:00—11:00
面试时间:2021年4月17日上午9:00开始
3.考试地点
见《准考证》,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21年4月9日下午16:00—17:30。
5.领取准考证地点:湄潭县教育局。
(六)复核。根据考调岗位计划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复核对象,复核其考调资格。进入复核的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再次面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复核对象。
(七)择岗。根据湄潭县2021年公开考调县城区学校教师岗位表(附件1)所列岗位招聘计划数及择岗要求,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考调学校。考生选择考调学校后因自愿放弃、取消资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再重新组织择岗。
(八)公示。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公示考调拟录用人员。公示期内被举报违反考调规定和考试纪律并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考调录用资格,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办理调动手续。按教师人事管理权限于2021年秋季学期办理调动手续(幼儿园特岗教师待接转手续办理完毕后再办理调动手续,若有不符合接转条件而未能办理接转手续的,则取消其考调录用资格)。考调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按《关于印发〈贵州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6〕3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坚持“薪随岗变”的原则,兑现相关的工资待遇。考调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调入单位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调回原单位工作。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考调工作的领导,特成立“湄潭县2021年公开考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县教育局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联系电话:0851—24229221、24221826(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
七、工作监督
考调工作由县第二纪检组实施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在考调工作中发现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举报电话:0851—24222410(县第二纪检组)
0851—24229225(县教育局党建办)
0851—24229221(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
本简章由湄潭县2021年公开考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附件1:湄潭县2021年公开考调县城区学校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湄潭县2021年公开考调县城区学校教师报名表.xls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