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主要从事协助处理日常业务工作,如数据收集与整理、信息上报、管理服务系统等,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考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兴仁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3名。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退役军人工作,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大专以上文化,年龄18—35周岁(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
3.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具有一定文字功底,能履行岗位职责。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持有C1以上驾照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被相关单位开除的人员;
5.已享受完公益性岗位相关补贴的人员。
6.其它不符合退役军人工作资格条件的。
三、录用流程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有意愿者请将个人简历通过电子邮箱进行投递,电子邮箱地址:xrstyjrj@163.com。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12日止。
3.报名地点:市退役军人局二楼办公室。
联系人:何应普;联系电话:0859-6212742。
(二)技能测试
测试内容:Word文档编排、Excel表格制作。
测试时间:2021年4月13日上午9:00-11:00。
测试地点:市退役军人局二楼办公室(兴仁市城北街道办事处环城北路西关路口往上30米)。
七、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按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1:1确定考察人员,经考察合格后,确定为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与退役军人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总服务期最多不超过三年)。
(二)待遇及要求
1.按兴仁市公益性岗位有关政策执行,现行工资标准为1670元/月,缴纳个人五险后实发1300元左右。试用期合格后,单位另补贴500元/月,能力出众者及任职时间较长者,结合实际情况,在原有标准上给予适当增补。
2.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不服从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或局党组认为不能胜任工作的,局党组有权随时给予解聘处理。
兴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