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岭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关岭自治县黔中精制石材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企业(扶贫车间)
开展以工代训补贴的公示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动落实一次性求职补贴创业补贴和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的通知》(黔人社通〔2018〕399号)、《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安府办函〔2019〕58号)文件中第四条第二款 实施就业困难人员培训计划中规定:“对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建档立卡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就业,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用工主体发放工资的30%给予补贴,原则上每人每月不高于500元,最长不超过6个月。”,通过宣传,关岭自治县黔中精制石材有限责任公司、安顺市兴峰山盛鞋业有限公司(大关扶贫车间)9月至12月组织67人开展了以工代训,关岭自治县黔中精制石材有限责任公司、安顺市兴峰山盛鞋业有限公司(大关扶贫车间)向我局申请补贴,并提交相关补贴资料,我局通过审核,符合条件,经2021年3月22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拨付“以工代训”培训合格67人补贴125984元,并在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天,时间从2021年4月8日至4月14日,在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将拨付补贴。
举报电话:县纪委电话(0851)37225959
县人社局(0851)37223316
附件:关岭自治县黔中精制石材有限责任公司以工代训补贴公示表.xlsx
关岭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