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安县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国有公司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现将普安县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国有公司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并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示时间:2021年4月24日至2021年4月26日。
二、查分事宜:若考生对自己的分数存在疑问且需要查分的,须在公示期间工作日之内(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普安县速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提交查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三、资格复审相关事宜
根据《简章》规定,资格复审工作由普安县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如因查分等原因有变动,则另行公告)。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4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递补复审期:2021年4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三)资格复审地点: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大会议室。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毕业证书、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户籍不在贵州省内,但属于贵州省生源地毕业生的考生,提供能够证明属于贵州省生源地毕业生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报名表》1份;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材料1份。
(五)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经招聘办审核后,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名单由招聘办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uan.gov.cn)和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取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招聘办按照《简章》和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签上资格复审人员姓名及加盖单位公章。
3.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在递补复审期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并联系下一考生复审。
4.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在资格复审全过程中,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主动出示当天的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并经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低于37.3℃)后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现场。在填写个人疫情防控信息时,需如实填报个人情况,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同时取消其复审资格,并按相关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温馨提示:普安县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国有公司工作人员相关事宜都会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uan.gov.cn)和微信公众号“普安人社”上适时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咨询电话:0859—7318190(普安县速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附件下载:普安县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国有公司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公示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公示名单.xlsx
普安县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