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县人民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实施方案(124名:8月20-22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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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10 09:08:11 6724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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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改革县级公立医院编制管理试行备案制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台府办发﹝2017﹞4号)、台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县人民医院、县民族中医院使用备案制员额用于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复函》(台编办发﹝2017﹞30号)、《关于同意县人民医院启用备案制员额用于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复函》(台编办发﹝2018﹞18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124名。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在县卫计局的统筹下由县人民医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台江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1.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朝阳(县卫计工委书记、局长)

汪四花(县人民医院院长)

副组长:张帆(县卫计工委委员、县计生协会常务副会长) 欧德冲(县医院党组书记、副院长)、杨贤(县医院副院长)、王尽帆(县医院副院长)、杨政军(县医院副院长)

成 员:县医院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科,由汪四花同志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魏国英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招聘工作开展,院办公室、县医院人事科、行风办、医务科、护理部、信息科、总务科等抽调相关人员具体协同办公。

2.县人社局负责业务指导、县编委办和县卫计局负责监督。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全程接受监督,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备案制专业技术人员124名,具体招聘职位见《台江县人民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黔东南州户籍或生源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受户籍限制)

(一)报考临床、康复、检验岗位的考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2000年8月 10日以后出生)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10日以前出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所报考职位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的,学历可放宽到大专学历,且符合职位表需求的对应条件。

(二)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2000年8月10日以后出生)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10日以前出生);

2.大专及以上学历,须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男护士报考学历可放宽至中专,且符合职位表需求的对应条件。

(三)报考医学信息工程岗位的考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8月10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08月10日以前出生)。

报考相应岗位的人员必须具备岗位要求最基本的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5.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6.台江县户籍的“两违”户家庭成员或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方案、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taijiang.gov,con/)发布招聘岗位、数量、条件要求等有关情况。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20-22日(共3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地点:台江县人民医院人事科(1号楼3楼)或电子邮箱:(651663054@qq.com)

3.报名方式:

①报考001、002、003、004和005岗位的人员,实行现场报名和电子邮箱(651663054@qq.com)报名相结合;

②报考006、007、008和009岗位的人员仅实行现场报名。

4.报名费:每人100元人民币,作为招聘工作各项费用。

5.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报考人员可自行从台江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并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附件2)(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否则后果自负),同时提交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相应专业执业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复印件(证件原件审查后退还)以及近期蓝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证件照5张;电子邮箱报名人员需将上述材料扫描整理好后统一打包传到邮箱里。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信息,对照《招聘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

电子邮件报名的,由专人收集考生报名情况对其逐一审核,并在48小时内给予回复。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方式

考试工作由台江县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专业测试),但面试分数不能低于面试时所在考场面试成绩的平均分,否则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分类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笔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实行分类面试。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笔试结束后,根据本《实施方案》规定条件和程序,按招考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由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职位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可进入面试,但笔试、面试总成绩不能低于60分。

3.综合成绩计算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直接进入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面试(专业测试)成绩。

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注:领取《笔试准考证》及《面试准考证》时间将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taijiang.gov,con/)通知公告栏内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按时参加考试。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考生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黔人发〔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05〕181号、黔人社厅发〔2005〕6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台江县人民医院自行组织实施,参加体检的拟聘人员需自带一张近期免冠照片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进行体检,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六、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台江县卫计局、台江县人民医院具体负责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本实施方案及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客观、公正、全面,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内容参照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政审有关规定进行。

七、公示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taijiang.gov,con/)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人员,按备案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由招聘单位与之签订聘用合同(5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期满,台江县人民医院可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和被聘用者在聘用期的年度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

八、待遇

备案制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改革县级公立医院编制管理试行备案制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台府办发﹝2017﹞4号)文件执行。除养老待遇执行现有政策外,在干部任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工资福利、进修培训、考核奖惩等方面与编内人员同等待遇。

注:本方案招聘的备案制人员不作为台江县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列编管理,由用人单位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改革县级公立医院编制管理试行备案制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台府办发﹝2017﹞4号)文件进行管理。

九、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严禁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设立监督电话,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监督检查,要严格执行政策,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

十、未尽事宜,由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5322513

监督电话:0855-53223310855-5322342


附件:1.台江县人民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职位一览表

2.台江县人民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报名表




附件1:


台江县人民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岗位一览表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岗位类型

所需专业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年龄要求

其他条件

备注

台江县卫计局

台江县人民医院

临床医师

001

专业技术

临床医学专业

34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5周岁及以下

取得医师资格证书者学历可放宽到大专学历。


临床医师

002

专业技术

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

2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5周岁及以下

取得影像专业资格证书者学历可放宽到大专学历。


康复医师

003

专业技术

康复治疗学、康复治疗技术

3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35周岁及以下

取得康复治疗资格证书者学历可放宽到大专学历。


检验员

004

专业技术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专业

3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5周岁及以下

取得检验资格证书者学历可放宽到大专学历。


网络管理

005

管理岗位

医学信息工程、物联网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医学信息学)

2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


临床护士

006

专业技术

护理学、护理、高级护理

20

大专及以上学历

35周岁及以下

需具有护士证;男护士报考者学历可放宽到中专学历,但需取得护士执业证或资格证

内一科

007

专业技术

20

内二科

008

专业技术

20

外一科

009

专业技术

20

外二科


合计

124


【来源】台江县政府网 【编辑】小新 【地区】台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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