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县2021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及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独山县2021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加分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加分政策
(一)少数民族加分
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在笔试环节成绩计算时加2分。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
在独山县应征入伍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的退役士兵。符合以下条件的加分:
①服役满部队规定年限退役加3分;
②服役期间获得三等功及以上奖励加2分;
③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奖励加1分。
加分=少数民族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加分总值最高不超过5分。
二、加分审查。
加分审查工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环节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一)少数民族加分审查。
以考生报名信息与公安身份证信息进行对比的方式进行确认。相关信息对比一致的,作为加分依据,予以加分。报名信息与公安身份证信息不一致或存在异议的,由考生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查。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审查。
以考生发送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的加分申请材料或到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现场提交的加分申请材料做为审查依据,经审查合格的,予以加分。
三、有关事宜
(一)通过考生报名信息与公安身份证信息进行对比核实,共有3869名考生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通过对考生发送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的加分申请材料或到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现场提交的加分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共有5名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条件,现按招聘程序规定进行公示。如有异议或申请现场加分的,请在2021年6月1日18:00时前向独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逾期未提出异议或申请现场加分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对加分公示有异议需要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查的考生须于2021年6月4日18:00时前到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316室(贵州独山经济开发区创客大厦三楼)进行现场加分审查。对加分公示有异议因特殊情况,确需由他人代办加分审查的,要书面说明需要代办的原因,并出具书面委托书。代办人需持加分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前述加分审查资料,以及代办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逾期未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查的,视为放弃加分,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对加分公示无异议的,不用到现场进行加分审查。
联系电话:0854-3221160、3236118
附件:独山县2021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名单公示(3869人).xls
独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