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望谟县义友出租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编号:望谟县不动产公告(2021)第 49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7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望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区不动产登记窗口,联系电话:0859-4618279。
附 表: 不动产权利登记相关事项公示表 | ||||||
序号 |
权利人姓名(名称)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望谟县义友出租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
望谟县王母街道办平洞大道边 |
土地:14402.22 房屋:21809.60 |
住宅 |
东:原312国道 西:平东大道 南:原312国道 北:望谟县义友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
公告单位:望谟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