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是政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帮助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根据江口县人社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江人社通〔2021〕1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1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招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名额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2020届、2021届)未就业的贵州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二)招募名额。2021年度全县计划招募60名。
(三)招募条件。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2.具有见习岗位所需专业知识。3.其它要求。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7月12日-7月16日。
(二)报名地点:江口县“引导办”(江口县人社局人事管理股)。
(三)有关要求:申请见习的毕业生自行下载《江口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附件)并填写打印两份,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毕业证书(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个人简历、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
实行一次见习原则,已参加过就业见习活动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安排参加见习。
简章发布地址:
www.jiangkou.gov.cn(江口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三、招募、管理及使用
7月31日前,县“引导办”根据见习单位需求,做好推荐工作,确定进入体检的就业见习人员名单(若报名人数超过各单位需求计划总数或我县计划安排数60名,则另行组织面试,并按面试的成绩由高到低取前60名进入体检)。以下人员优先推荐:
1.零就业家庭和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贫困证明);
3.专业对口的高校毕业生;
4.品学兼优高校毕业生。
体检合格的,由县“引导办”开具报到证。
见习毕业生凭县“引导办”出具的报到证到见习单位报到,报到后与见习单位签订见习协议书,见习时间为一年。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570元)的基本生活补助(含县财政补助部分),见习毕业生由见习单位管理使用。
咨询电话:0856—6628367
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