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镇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工作地点
1.招聘人数:公益性岗位2名
2.工作地点:义龙新区新桥镇人民政府
二、招聘原则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面试录取、工作使用和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三、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品行,服从管理;
2.年龄在20周岁以上(2001年5月1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需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身体健康,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5.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性格开朗,善于言谈;
6.持有就业困难认定证明,就业困难人员类别(符合以下一类即可):
(1)4050人员:需女士满40岁以上,男士满50岁以上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持残疾证的残疾人员: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需提供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证明:
(4)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需国土部门出具的土地被征用60%以上的相关证明:
(5)零就业家庭人员: 1.需要申请人所属社区/村/者居委会调查核实,提供社区/村/居委会零就业家庭证明,核实人签名按手印;2.街道/镇分管中心领导率队再次核实,核实人签名按手印,(附经办人电话号码)
(6)连续失业一年以 上的长期失业人员:需提供失业证
(7)省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人员
(8)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零就业家庭证明或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证明;
(9)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贷款合同或者贷款结清证明;
(10)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父母双方(单方)残疾证或本人残疾证;
(11)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于社会扶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民政局认定的相关材料;
(12)登记失业年以上任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失业登记证,并且失业登记满一年以上;
7.有一定工作经验和义龙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优先。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的;
(4)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5)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聘期及待遇情况1.聘用期限实行一年一聘制,试用期一周,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
2.待遇:按照义龙新区有关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执行;
3.食宿按照单位在职干部职工统一标准执行。
-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起至2021年7月4日下午5点半报名结束;
2.报名方式:符合招录条件者,采取发送电子邮箱的方式报名,填报《义龙新区新桥镇人民政府应聘登记表》及相关附件发送至邮箱1595722844@qq.com(电子邮箱标题格式为:姓名+应聘公益性);
3.联系电话:0859-5590015、18286976964.附件清单: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附上个人简历、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扫描件、近期一寸彩色相片电子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