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提高残疾人就业创业质量,有效促进残疾人创业增收,通过建立健全农村产业基地带动就业,社会企业安置就业,辅助性就业机构帮扶就业,残疾人自主创业等途径,根据《贵州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黔财费税{2016}57号),现将望谟县用人单位(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企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等按比例安置残疾就业情况公示如下:
望谟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