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南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公布和查分已经结束,根据《思南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的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与实际参考人员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末尾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明确专人负责,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派相关人员负责。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如下。
1.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7月26日—27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8:00)。
2.递补复审时间:2021年7月28日—29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8:00)。
3.资格复审地点:思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小岩关隧道旁)
三、资格复审需提交的资料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提交以下资料:
1.网上打印本人“报名信息表”1份(打印地址:http://119.23.160.201/trsn/webRegister/index.aspx)。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4.“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还须持“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县引导办(项目办)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上须注明服务项目、起止时间及服务地点。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未申请接转的“特岗教师”须县教育局出具证明和“特岗教师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任职满三年及以上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还须提交由所任职的乡(镇、街道)出具的任职文件;村委会主任、副主任须出具县民政部门的当选证书和乡(镇、街道)出具的报考证明,并经县委组织部同意报考。以上任职文件和当选证书由乡镇和民政局经办负责人签署“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另行加盖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或政府(办事处)公章,“村干部”均须提供由所任职的乡(镇、街道)出具的任职满三年以上且仍在职的证明。
6.思南县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教育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者)还须提供户口簿、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由县人民武装部审核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并出具其属于思南县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身份证明。
7.现驻思南县部队服役的军人随军家属须提供县人民武装部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证明须注明军人所在单位及职务、家属姓名)、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8.报考职位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或生源证明原件)及户口簿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请用A4纸印制,按顺序准备,以便查验。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资格复审人员要主动配合测量体温,并出示当天的贵州健康码和行程码;贵州健康码为“绿码”,并经测温正常(低于37.3℃),无咳嗽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现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相互之间要保持1米以上距离,不得聚集,全程佩戴口罩。
(二)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须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发热、咳嗽等症状已经消失且资格复审当天贵州健康码为“绿码”、入场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做好个人防护,可以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人员14天内若出现发热(≥37.3°C)、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时,或发生确诊、疑似病例接触史,应按照防控要求做好自我处置,并如实将相关信息告知,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0856-7223021。
(四)资格复审人员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勿前往新冠肺炎中高风险地区,减少走亲访友和聚餐,尽量在家休息,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继续加强个人防护意识。
五、其他事项
(一)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提前准备好需验证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保持电话畅通,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或未按时提供所需验证材料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须签署附件2《思南县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该职位所空缺的职位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三)递补复审对象须按时在递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如未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或24小时之内无法联系到递补对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四)因考生未及时关注资格复审公告或因错填、更换电话号码无法联系导致未按照规定进行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856—7229541(思南县考试中心)
附件:1.思南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思南县事业单位招考聘用新增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