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罗甸县2021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规定,现将罗甸县2021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复审时间:2021年7月29日(上午9:00-下午18:00);
(二)递补复审时间:2021年7月30日(上午9:00-下午18:00);
(三)复审地点:详见附件7(资格复审地点、联系电话一览表)。
二、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资格复审人员须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可登陆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打印报名信息表。
(二)各招聘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对照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其他报考条件等资格条件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审查。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书面签署《罗甸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2)。如因现场资格审查不严或漏审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承担。
(三)各招聘单位须主动与资格复审人员联系并做好联系情况记录备查。资格复审人员须关注现场资格复审相关公告,按照要求提供材料并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如因资格复审人员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本人承担。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复审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复审单位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或做好短信记录备查。复审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加上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递补资格复审对象。
递补资格复审对象由复审单位通知,罗甸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另行发布递补信息公告。
四、资格复审应提交的资料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需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证明上须包含学历、专业、是否准予毕业、是否定向生或委培生等信息),并签署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的承诺书。
3、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4、在职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
5、“四项目人员”须提供“基层项目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
6、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须提供罗甸县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
7、退役士兵需提供有效退役证明;
8、“村居干部”须提供罗甸县辖区内连续任职满3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相关证明,证明须经所在乡镇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报中共罗甸县委组织部和罗甸县民政局盖章确认;
9、“村级扶贫特岗工作人员”须提供在乡(镇)村级工作满2年及以上且在岗的相关证明,证明须经所在乡(镇)主要领导审核签字确认;
10、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职业、上岗)资格或特殊专业方向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关职称、执业(职业、上岗)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11、限“户籍(生源)”的职位,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首页和本人页)或高中学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件1份或学校出具的生源证明;
12、考务机构或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有关事宜
(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面试将于8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公告。
(二)罗甸县2021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罗甸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luodian.gov.cn/)上进行公布,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简章及相关公告,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及时查阅公示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咨询电话进行了解,请考生密切注意。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罗甸县考务机构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三)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并视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854-7621132 (罗甸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附件:
附件1:罗甸县2021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附件2:罗甸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可修改).doc
附件4:村居干部工作证明(示例可修改).docx
附件5:村级扶贫特岗工作人员服务证明(示例可修改).docx
附件6:应届毕业生承诺书(示例可修改).doc
附件7:资格复审地点、联系电话一览表.xlsx
罗甸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