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六盘水市公安局红桥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辅警(详见《六盘水市公安局红桥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考察、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考条件和范围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六盘水市户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以后出生);
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6.男性身高1.68米以上,体重50公斤以上;女性1.58米以上;
7.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残疾,无色盲、色弱,无口吃,无重听,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无癫痫病病史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劳动教养或有吸毒史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人员;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或从事过辅警工作被辞退、开除的人员;
5.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6.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或曾参加过非法上访人员;
8.在高新区征拆安置清查中查实享受安置房未缴清房款或多享受安置房未按规定清退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考察、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在2021年7月28日9:00至7月29日17:00期间到六盘水市公安局红桥分局政工室(红桥分局办公大楼419办公室)报名。报名前需签署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根据《职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选择报考岗位,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交。报名所需材料: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有工作单位的须同时提交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4张。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名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笔试
本次笔试科目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实行闭卷考试。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占综合成绩的50%。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将对外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三)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3:1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和《准考证》方能参加面试。结构化面试总成绩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考官现场对考生进行打分,并将结构化面试成绩当场反馈考生本人。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结构化面试成绩×50%。
笔试、结构化面试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综合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下一环节。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和综合成绩,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的要求另行通知,不达标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空缺职位予以递补。应聘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其他身份证明不予认可)方能参加体能测试。
(五)考察
考生的政审工作由红桥分局发函进行,在考察中,经核实确定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未能提交招录职位所需资格证书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立即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依次递补。
(六)体检
考察结束后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进行执行。体检必须在六盘水市公安局红桥分局指定的综合性医院,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结束后,将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聘用审批
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工资待遇
新招录的辅警被录用后服务年限不少于两年,试用期三个月,采取劳务派遣制签订《劳动合同》。辅警实行月工资制,试用期发放基础工资,转正后工资5300元/月左右(含绩效、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五险)。
六、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相关公告和信息将及时在市级或高新区相关媒体上进行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对违反有关规定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聘用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关系,坚决予以清退。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红桥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664203
红桥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职位表7.26.xls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