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民政局关于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瓮安县民政局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坚持民主、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瓮安县民政局驾驶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两年以上驾龄,能熟练操作C1车型(包括小型货车和轿车),男性,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8月10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常住瓮安县城;
(二)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三)无违纪违法犯罪事实记录等不良情况。
四、聘用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2日-8月13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瓮安县民政局综合科(联系方式:0854-2769619)
3.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代替报名;报名时需填写《瓮安县民政局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驾驶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
(二)面试
1.由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驾驶技能等。
2.面试方式:现场打分,采用100分制量化,以高分录取。
3.面试时间、地点另定。
(三)体检考察。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并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
(四)聘用及待遇。经过体检、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瓮安县民政局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确定聘用人选实行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履职认真合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临聘手续,临聘合同期限一年(包括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经用人单位和临时聘用人员双方同意可续签临聘合同。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每月工资2000元(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病高额保险、工伤保险)。
瓮安县民政局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