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34号)、《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青年就业见习报名工作的通知》(盘州人社局函〔2021〕3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周岁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现将盘州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幼儿园青年就业见习报名工作公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对象及岗位计划安排
(一)就业见习对象:离校2年内(2020届、2021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失业青年(持《就业创业证》的失业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已参加过见习、见习前已与见习单位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的人员不纳入见习范围。
(二)见习单位及岗位要求:盘州市教育系统学前教育阶段93所幼儿园提供见习岗位171个,专业为学前教育及相关专业,具备教师资格证,具体岗位详见《盘州市教育系统幼儿园2021年青年就业见习计划表(第二批)》(附件1)。
(三)见习时间:见习时间为3-12个月,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四)就业见习待遇:见习期间见习人员生活补助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目前盘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790元/人/月),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不超过300元/人/年的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
二、见习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1年8月23日-2021年9月3日;
本次采用网络报名,请将相关报名材料扫描成电子档,打包命名为“报名见习单位+姓名”后发送到指定邮箱jyjrsk5500@163.com,审核通过人员会在报名结束后电话联系,相关材料原件在面试时核查。
(二)报名时需提供报名材料扫描件清单
1.身份证;
2.毕业证(报名人员有学位证的,还需提供学位证);
3.教师资格证;
4.《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含电子照片);
5.属于建档立卡户家庭高校毕业生的,需提供由所居住地乡(镇、街道)扶贫站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近期截取的信息截图(截图需扶贫站签字盖章);
5.以16—24周岁失业青年身份报名的人员,除以上相关资料外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第2、3、6页(第6页失业登记情况中记载失业的)。
(三)面试时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报名人员有学位证的,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
4.近期免冠同底二寸照片2张;
5.《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附件2)2份;
6.属于建档立卡户家庭高校毕业生的,需提供由所居住地乡(镇、街道)扶贫站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近期截取的信息截图(截图需扶贫站签字盖章);
7.以16—24周岁失业青年身份报名的人员,除以上相关资料外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第2、3、6页复印件2份(第6页失业登记情况中记载失业的)。
三、面试、体检及派遣
面试、体检及派遣时间另行通知。
四、相关事项
务必在报名时间段内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同时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如有疑问的,可拨打0858-3636881/3378023咨询,联系邮箱jyjrsk5500@163.com,关注“盘州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
附件:1.盘州市教育系统2021年幼儿园青年就业见习计划表(第二批).xlsx
盘州市教育局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