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及相关事宜
公 告二
荔波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第一阶段工作已结束。根据《招聘简章》的相关规定,结合体检医院建议,部分考生需做进一步检查。现将需进一步检查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1.2021年8月25日参加荔波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根据《招聘简章》规定,结合体检医院建议,需做进一步检查的考生(附件1)。
二、体检时间
2021年9月3日(星期五)。
二、疫情防控规定
考生要严格遵守贵州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和有关准备,认真阅读荔波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疫情防控要求(附件2)。
三、相关事宜
1.请考生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参加体检。考生在体检当日上午8:00到原体检医院集中听从体检医生意见参加体检。
2. 进一步检查费用由考生自理(根据项目不同费用不等,请考生提前准备相关费用)。
如有异议或其他未尽事宜,请与荔波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854-3615613
特此公告
附件1:荔波县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进一步检查人员名单.xlsx
附件2:荔波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疫情防控要求.docx
荔波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