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独山县2021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一次。”规定,现将独山县2021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体检批次及体检时间
第三批次:体检时间为2021年9月14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职位所需相关材料原件、本人一寸证件照2张、钢笔或签字笔1支,于体检当日前一天下午3点准时到独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小会议室(独山县创客大厦三楼343室)集中,安排体检相关事宜(即:体检人员须于9月13日下午3点到独山县创客大厦三楼343室集中)。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请体检人员务必于体检当日上午8:00前到指定医院集中。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3、考生体检前要切实注意个人卫生、休息和饮食,体检前请空腹勿进食饮水(体检当日前一天晚上22:00后须空腹,禁食、禁水)。保持个人通讯工具畅通。体检费用200元,由考生自理,于体检前一天集中时统一收取。考生体检当日可自带少量饮用水及食品,部分相关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并经体检医生同意后方可进食。
4、考生须提供手机查询近14天轨迹报告(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扫贵州健康码为绿色,体温测量正常方可参加体检,须全程佩戴口罩。“贵州健康码”查询结果异常的考生视情况另行安排时间体检(根据卫健及疾控部门确定需要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的,考生应无条件服从安排),不配合的考生取消体检及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如因故意隐瞒、提供虚假信息致不良后果的,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取消应聘资格。
三、疫情防控重要提示
凡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严格遵守《2021年贵州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和国家、省、州及我县的疫情防控规定。参加体检全过程,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持当天的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并经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可以参加体检。考生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出示疫情防控检查所需的健康码绿码及其它相应材料。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同时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按相应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根据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规定,对本次体检考生的防疫要求如下:
1.不符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参加体检。
2.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体检。
3.按防疫要求处于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参加体检。
4.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体检。
5.14天内有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即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体检。
6.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其中:①高风险地区及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应按有关规定继续落实“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故不得参加体检;②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需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小组)批准证明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全程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体检,若无上述证明材料,应按有关规定继续落实“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故不得参加体检。
7.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参加体检。
8.参加体检考生应主动出示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和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
9.考生需主动报告本人近14天行程轨迹,如有到高中风险地区和有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感染密切接触者,必须如实报告。
请考生务必在体检前密切关注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的变化,做好相应的准备,确保顺利参加体检。
四、相关事宜
1、请考生密切关注《独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dushan.gov.cn )发布的信息,有关体检结果不接受电话咨询。
2、考生请注意确保个人通讯工具全天畅通。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考单位或招考办联系不上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下载>>>
附件:独山县2021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递补体检人员名单(2021年9月14日第三批次).xlsx
联系电话:0854—3221160
监督电话:0854—3367367
独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