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瓮安县2021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中“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的规定。现将体检递补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递补人员名单(4名)
1、瓮安县林业工程建设服务中心12704300801工作人员王顺(准考证1152600104411)书面放弃体检,该岗位兰薇薇(准考证1152600102110)依次递补;
2、贵州省瓮安第三中学12704306401初中语文教师张云芳(准考证4252600302610)书面放弃体检,该岗位杨颖(准考证4252600302524)依次递补;
3、瓮安五小12704307202初中数学教师盛丹(准考证4252600302509)书面放弃体检,该岗位邹依君(准考证4252600302906)依次递补;
4、瓮安县第三幼儿园12704307701幼儿园教师杨芮(准考证4152600301022)书面放弃体检,该岗位唐放酸(准考证4152600301315)依次递补。
二、体检时间:2021年10月28日早上8:30(星期四)。
三、体检地点:贵州省瓮安县人民医院
四、有关事宜
1、请考生根据体检时间要求,务必在规定的体检时间内到达贵州省瓮安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指定地点集中,按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排查,排查无异常情况的,由工作人员带到会议室,核对身份后填写体检表再进行体检。
2、考生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近期一寸证件照1张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3、参加体检的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参加体检,同时
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如有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症状,“贵州健康码”、“防疫行程卡”查询结果异常的考生视情况另行安排时间体检(根据卫健及疾控部门确定需要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的,考生应无条件服从安排),不配合的考生取消体检及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现居住地为瓮安县境外的考生,参加体检往返途中请按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尽量减少旅途无关人员接触,并充分准备消毒杀毒个人防护用品。在瓮安县期间,尽量减少外出到人员聚集的地方活动,注意保暖、避免着凉。如须外出,请按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做好相关防护。
5、考生体检前要切实注意个人卫生、休息和饮食,体检前2日内,请勿进食高脂肪和油腻食物,以保证血液化验的准确性,体检前请空腹勿进食饮水(体检当日前一天晚上22:00后须空腹,禁食、禁水),要注意个人卫生,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6、女性考生体检当日如存在生理期、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等情形,体检验证时须告知本组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隐瞒身体状况所造成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怀孕者,延期进行X射线及妇科检查。
7、考生须保持个人通讯工具畅通。体检费用245元,由考生自理。考生体检当日可自带少量饮水及食品,部分相关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并经体检医生同意后方可进食。
8、考生须佩戴口罩参加体检,体检当天至少携带一个普通医用及以上防护级别口罩参加体检。
瓮安县公开招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