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 《贵州省教师条例》、《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 做好 2021 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2021〕 2 号)《黔东南州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及《黎平县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黎平县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完成了网上核验、现场审核、思想政治审查工作,拟对谭洪遥等56位申请中小学教师人员进行认定,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表)本公示期限为5天,从2021年10月28日起至11月1日止。如有不符合认定条件、材料弄虚作假,请知情人在公示期内如实反映举报。举报电话0855-6221892、0855-6221525
黎平县教育和科技局
2021.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