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遵市人社职〔2021〕13号)、《遵义市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汇人社发〔2021〕29号)文件要求,遵义市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审查人员对我区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材料进行了初审,现将申报人员初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9日。
初审公示人员名单中有需要补充材料的人员,于公示期内工作日上班时间进行材料补充。需补充材料的人员,将补充的纸质材料复印件经申报单位审核(须审核人签字、签署日期)后盖章,由经办人统一报送至汇川区第二行政办公中心222办公室(需补充政策性材料的申报人员,还需在线上将补充材料上传后重新提交),逾期不再受理。未进行补充材料或补充材料经复核不符合初审条件的人员不予推评。
(联系人:陈银书;联系电话:28669325)
附件:2021年汇川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高、中级职称申报初审情况表.xls
遵义市汇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