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推进县妇幼保健院创建二级妇幼保健机构工作,经研究,决定从全县各乡镇(街道)卫生院(服务中心)公开遴选一批医务人员充实到县妇幼保健院工作,为做好本次遴选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台江县2021年公开遴选医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周文伦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张允强 县政协副主席,县卫健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 组 长:潘文孝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潘林林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欧 达 县委编办主任
成 员:贺 琴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王小庆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杨秀国 县委编办域名注册中心主任
张建华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李美华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张奇勇飞 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姜竹兰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刘 青 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潘小虎 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负责人
杨成芝 县考试指导中心工作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张允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王小庆、杨秀国、贺琴、张奇勇飞四位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潘小虎、杨成芝、胡晓玉同志为办公室工作员,所需其他工作人员临时抽调。
二、工作原则
遴选人才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岗位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动态遴选、人岗相适。
三、遴选工作形式
(一)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遴选人员。
(二)本次遴选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在县纪委县监委、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全程监督和指导下开展工作。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县内各乡镇(街道)卫生院(服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卫生健康事业,遵纪守法,刻苦钻研,勤奋敬业,身体健康;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历提升为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必须具备有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历);
3.报考者需在我县乡镇(街道)卫生院(服务中心)工作满3年及以上,工作时间计算截止至2021年11月30日。定单定向医学生要达到基层服务年限;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放宽到45周岁(197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放宽到50周岁(1971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5.其他条件须符合《台江县2021年公开遴选医务人员职位表》具体遴选岗位的附加要求;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有问题线索未办结的;
(2)2020至2021年度病假累计超过90天、事假累计超过20天、旷工(旷课)累计超过5天的;
(3)近三年(2018、2019、2020)年度考核有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和“基本合格”等次的;
(4)其他相关规定不得参加遴选的。
五、遴选计划和岗位
详见《台江县2021年公开遴选医务人员职位表》(附件1)。
六、报名时间、地点、咨询电话及报名所需材料
(一)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16日(法定上班时间)。
(二)地点:台江县卫生健康局
(三)咨询电话:0855—5322342
(四)报名费用:300元,作为本次遴选工作费用。
(五)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审核,复印件一份);
2.取得的相关资格证或相关专业培训合格证(原件审核,复印件一份);
3.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白底照片二张;
4.《台江县2021年公开遴选医务人员报名表》(需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并盖公章)。
七、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经台江县2021年公开遴选医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符合遴选报考条件的方能参加考试。
八、考试方式
(一)笔试
1.内容(100分):医学相关知识。
2.时间:2021年11月27日(上午9:30—11:30)。
3.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抽签,抽取7人组成评委组。按笔试3:1的比例择优进入面试(报考人数不足3:1的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第三名分数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同一岗位如出现报考人员自动放弃的,按本实施方案有关规定依次递补。
1.面试方式(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医学相关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
2.面试时间:2021年12月11日。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评分标准及要求:评委按照《台江县2021年公开遴选医务人员面试标准与评分表》进行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得出的平均分为面试最后得分;面试时间不得超过20分钟,每超一分钟扣1分,依此类推。
(三)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等于面试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数字。
九、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考试结束后,根据各遴选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以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同一岗位入围体检考试综合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
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遴选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黔人法〔2005〕4号、黔人社厅通〔2010〕18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十、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州委组织部、州编办、州人社局《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东南组通〔2010〕109号)的要求,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不符合规定的,取消遴选拟调人选资格。
十一、公示和办理调动
县卫生健康局及时将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拟调动名单在台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十二、所有选调人员第一聘期待遇均按原单位所聘用的岗位执行。
十三、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发生,全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选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十四、未尽事宜由县卫生健康局与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商议确定
咨询电话:0855-5322342(台江县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0855-3840022(台江县纪委县监委)
台江县卫生健康局 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台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