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东南人社通〔2021〕65号)文件精神及相关政策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2021年度黎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一级教师申报材料进行政策性审查,现将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7天:2021年11月26日—12月2日。
对政策性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联系电话(0855-6226626)反映相关情况,对反映的问题经核实后,由评审组织机构予以更正。
附件1:黎平县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一级教师评审政策性审查合格人员名单.xlsx
附件2:黎平县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一级教师评审政策性审查不合格人员名单.xlsx
黎平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系列一级教师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6日